判断精神病药效的“五大指针”

2011-03-13    已有 人阅读  

  在不少人的心目中,精神病患者缺乏相应的客观指针,治疗效果无法评估,完全是凭借医生的一面之词。的确,精神病的种类较多,有的病因明确,大多数精神病的病因目前尚未清楚,治疗效果和预后各不相同,由于绝大多数精神病的疗效缺乏相应的客观指标,因此,需要我们从多方面综合考虑和观察。判断精神病疗效的指针主要有:

  1.治疗前后对比 我们可以从病人在治疗前后的行为以及感知觉的变化进行观察,倘若他们的仪表、起居、生活、言语、表情较病前明显改善,异常的意志、行为以及感知觉消失,对事物的理解、判断能力恢复正常,则病情基本恢复。

  2.情感反应适当 精神病患者常常会出现情感反应不适当,与周围环境和内心体验不相协调,诸如情感淡漠、喜怒无常、丧失责任心等,在判断治疗效果时,要注意观察病人对诚恳的言语和帮助有无相应的情感反应,对自己的亲人是否有亲切感和责任感。

  3.能力影响情况 精神病患者往往存在社交能力、工作能力和生活能力受损,甚至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和他人的生活、安全。在判断病情恢复情况和治疗效果时,要注意观察患者的社交能力、工作能力和生活能力(包括个人生活自理能力是否恢复)。

  4.心理测验评估 在治疗过程中,可以采用各种各样的心理测验手段对治疗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得出比较客观的评估。

  5.自知力是否完整在日常生活中 常常会发现很多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纵然言语行为明显异常,甚至出现一些怪异行为,但是病人自己却往往不承认自己有病,从而拒绝医治。其原因是,病人对自身的心理状态和性格在病前病后的改变,缺乏正确的认识能力,即缺乏自知力。自知力恢复是否完整,是判断疾病病情和康复程度的重要标志。判断自知力是否完整有三条标准:承认自己有精神病;对发病经过能正确地叙述,对自己的精神症状能分析认识;配合医生服从治疗。当一个原患有精神病的人突然拒绝服药,并否认现在或过去有病时,应高度警惕,这可能是旧病复发。

  当然,对自知力的判别,不是简单地认为自己有病或者无病,主要看他对自己过去的异常言行能否有辨别能力。某些缺乏自知力的病人,口头上承认有精神病,甚至承认某些精神症状,如幻觉、妄想是不正常的,是精神病的表现,以图欺骗家属或医务人员,达到出院或不服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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