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
2011-02-02 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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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卫生部的消息,要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2010年,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20%,优先为儿童、妇女、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建立档案。 对已建立尚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尽快完善,与《...
对已建立尚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尽快完善,与《规范》衔接。要支持新开展建档工作的县(市)高起点、高标准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尚未实现电子化的试点县(市),要逐步向电子化健康档案过渡,以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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