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一分钟“仁者”变屠夫 精神病人越来越多

2011-02-01    已有 人阅读  

    ■南平一分钟:“仁者”变屠夫
 
     3月23日早晨7点20分前后,41岁的原社区医生郑民生,手持25厘米长的匕首,将陆续要进入福建南平市实验小学的13个小学生,残忍地挥刀砍死8人、重伤5人;而这一切过程,前后相加不过55秒。
 
    据悉,现场的监控录像,清晰地记录下他行凶的整幕悲剧,但没有一个人能自始至终观看完其残忍如兽的作案全程。然而他的熟人、街坊和过去的患者却一直认为郑大夫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仁者。是什么使得这个过去的“仁者”蜕变为今日的“屠夫”呢?
 
    当地记者走访了一切知晓他经历的亲人和街坊,补录下他行凶前37个小时的所作所为。调查显示,这个41岁的男人一直是单身,去年失去了在社区的医生工作。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四处求职始终未果;不久前他曾想和当地一位老人学习做蛋糕。
 
    没有工作,他经常去哥哥家“蹭饭”,弄得一家人很是讨厌他。事发前数小时,他在半夜时分饿得实在受不了时,又到姐姐家去敲门,大家没给他好脸色;他吃了一半的饭,就赌气走了。事发头一天,他下楼时遇见放学回来的小侄女,马上张罗给她煮饭,又被冷淡地拒绝了……
 
    据他同院的李大伯说,他的变化可以追溯到去年8月份,那是他失去工作不久的日子。邻居们发现他整日呆坐、一句话不说,独自抽闷烟。有时当大家休息时,他又大声地唱歌;他甚至大半夜坐在院中的秋千上,害得半夜回来的人以为撞上了“鬼”;院中的小朋友找他玩,他半天没反应,回过神又拧住人家胳膊不放……而这一切就发生在案发前三四天。
 
    一位和他相识十几年的老街坊说:“他遇到不顺心和挫折时,没有人关心他;他自己也不懂得排遣,只会钻牛角尖,最后把自己变成了坏人……”
 
    ■郑民生是否做“精神病”鉴定?
 
    长期以来,对一些罪大恶极、民愤极强的杀人恶魔是否在侦查起诉、审判定罪前先进行客观的、科学的、生物医学意义上而非社会学意义上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一直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话题。不管是依法还是按理来说,对这部分有人格缺陷的杀人犯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应该是个前置的、必需的程序,这既是对死难者负责,同时也是赋予一个加害人是否要承担罪责以及承担多少罪责的权利保障。与马加爵、邱兴东一样,同样折杀多人寿命的郑民生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也成了广为关注的话题。
 
    记者注意到,当地有关部门,事发第一时间否认郑有精神问题就医的既往记录;之后,又澄清事发后曾带他去做过精神病司法鉴定。这一说法得到了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的证实。
 
    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曾在电话里告诉记者,郑民生3月25日被警方押送到该院司法鉴定中心做精神病鉴定。按“法医精神病鉴定程序”的规定,委托司法鉴定的办案机关应向鉴定中心提交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以及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社会资料等。参加精神病司法鉴定的人员应不少于3人。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做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在做出鉴定结论后,鉴定人应签署鉴定意见。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才能出具鉴定报告。
 
    记者随即联系了南平市委宣传部通联站负责人余仕军,希望对此消息求得印证。南平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对此说法予以否认。他告诉记者,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郑民生,可以认为郑并没有精神病问题,因此对郑民生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说法并不可靠。
 
    记者采访获悉,批捕能说明犯罪嫌疑人此前没有发现是患精神病的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但由于司法机关掌握了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权力,因此,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患精神病时并不需要负有举证责任,只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的申请决定是否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不过,对于不进行精神病鉴定的,通常会说明理由。但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精神病因而要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该机关必须出具司法鉴定,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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