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可以改变药效

2010-12-27    已有 人阅读  

  有些食物可以改变药品的治疗效果。口服药物和食物一样,都要经过小肠吸收才能进入血液和淋巴液,然后通过血液循环运送到相应的组织和器官中而发挥其作用。在服药期间,搭配合理的食物,可促进药物的吸收,增强其疗效,减少或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食物搭配不当,则会降低疗效,甚至产生毒副作用。现介绍一些常用药物的食物搭配及禁忌。

 含有钙质的食物

  如果食用牛奶、乳制品、钙质奶粉、黑木耳、鸡蛋黄、黄豆、海带、田螺、芹菜等含有钙质的食物,可与甲状腺素、维生素D、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同用,忌与铁制剂(如硫酸亚铁等)、四环素、红霉素、甲硝唑、西咪替丁同用。上述药物易与钙质食物形成络合物或不溶性物质,延缓或减少药物的吸收。

  酸性食物

  如食醋、酸性水果、肉类、禽类、蛋类、白糖等酸性食物,宜与胃酶合剂、呋喃坦啶、四环素类、乌洛托品等合用,以增强其疗效;忌与磺胺类药物、碳酸氢钠(小苏打)、红霉素等合用,以免影响疗效,增强其副作用。

  富含叶酸和维生素B6的食物

  如绿叶蔬菜、猪肝、蛋黄、豆类等食物,宜与避孕药合用。富含维生素K的食物如豌豆、卷心菜、韭菜、菠菜以及动物的内脏,不宜与抗维生素K为主要成分的抗凝剂合用,因为它们的作用正好相反。

  富含钾的食物

  如干果、香蕉、葡萄、橘子、杏肉、土豆、西瓜、冬瓜等,宜与抗高血压药和排钾利尿药(氢氯噻嗪、呋喃丙氨酸等)同用。

  富含钠盐的食物

  如腌肉、腌鱼、咸菜等高钠盐食物,忌与排钾利尿药和抗高血压药同用,以免影响药物的疗效。

  富含组氨酸的食物

  如奶酪、猪肉、鱼等。因为组氨酸在肝脏组氨酸脱羧酶作用下变为组织胺,组织胺又在乙胺氧化酶作用下生成醛。异烟肼(雷米封)能抑制乙胺氧化酶,使组织胺不能生成醛而在体内堆积,发生中毒,出现头痛、头昏、黏膜充血、皮肤潮红、心悸、面部麻木等症状。故含组氨酸的食物忌与异烟肼同用。由于组织胺会妨碍过敏药物的作用,故忌与抗过敏药物(如扑尔敏等)同用。

  动物肝脏

  如猪肝、鸡肝、鸭肝,可使酶制剂变性而失去活性,故忌与多酶片、胃蛋白酶、胰酶、淀粉酶等消化酶类药物同用。

  富含纤维素的食物

  如萝卜、土豆、地瓜、胡萝卜、黄瓜、青椒、西红柿、莴苣、豆类、海菜等,宜与驱虫药同用,能增强肠蠕动,促使虫体随粪便排出。

  富含高蛋白的食物

  如奶酪、脱脂奶粉、对虾、花生、大豆、葵花子、牛肉、鸡肉等,宜与激素类药物同用,因激素药物能促进蛋白质的分解,抑制蛋白质的合成。同时,应限制进食碳水化合物(如面包、淀粉、糖)、脂肪和盐,这样可以避免高血压、糖尿病、体重增加等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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